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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昨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刘婉萍通讯员陈瑾)8月25至26日,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然、林静辉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斯仕、林加茂、陈香兰、许瑞明,秘书长詹国良和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罗仰鹏、钟展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庄大军、副院长郑木清,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汉生,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加快汕头市旅游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委等有关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起点修编全市旅游总体规划,编制主要旅游区详细规划,加强管理,增加投入,高层次建设景区景点,促进我市旅游业快速发展。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农城工委的初审报告,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燃气安全检查制度,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燃气站点,及时清理过期废旧钢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4至2005年度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受市政府的委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会议提交了关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城工委的初审报告,并对上述两个法规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26日上午,会议表决通过了《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市人事局局长陈兴池、市农业局林业局局长李耿坚的口头述职报告和市物价局局长陈细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郑楚明的书面述职报告。会议认为,4位同志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政廉政,是称职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委员们和省、市人大代表实事求是地指出4位同志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到会口头述职的陈兴池和李耿坚同志表示要虚心接受评议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要以此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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