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手机被盗12店员受罚 经调解店主退还扣罚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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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2:3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实习生潘岐灼)店里两部手机被偷,经营者要求工作人员赔偿,受牵连者多达12人,就连早已离职的员工也要被罚款。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市区的一家手机店。 本月12日,某商城一手机铺两部手机失窃,总共价值近6000元,经营者已经报警。
近日,经营者却还要求包括店员、组长在内的12人共同赔偿这两部手机的损失,将众人的工资克扣。这失窃的两部手机因为价值昂贵,鲜有问津者,所以一直放在柜台的最下面。经营者认为失窃是内部人员所为,要内部解决,但没办法找到盗贼,所以跟此事有关的人员都有责任赔偿损失,于是出示通知要求有关的12人赔偿损失。 对于经营者作出的这一决定,店员们都感觉很冤枉,认为既然已经报案,那么就应该等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而不是将损失转嫁到店员的身上。原先的店员蔡先生感觉更无辜,自己早在本月8日就已经完全办理好了离职手续,没有再在这间店里上班了。失窃是在自己离职之后,自己却要赔偿500元,这怎么也说不过去。 众店员愤而将此事报告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还他们一个公道。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之后,经营者不得不将通知撤消,并答应将克扣下的工资返还店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