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东西是假 偷手机是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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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15:07 深圳晚报 | |||||||||
丢东西是假偷手机是真 龙岗警方破获一盗窃团伙,呼吁受害者举证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吴周伟报道8月份以来,龙岗公安分局龙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有四五名年轻男子连续多日流连于龙平东路闹市区一带,形迹可疑。经过几天的跟踪调
近日,民警在龙平东路路段又发现了这伙人的行踪,只见几人在人流密集处走走停停,不时对某个单身行人观察一阵。在发现“猎物”——一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子后,一男子故意在离事主几步远的地方蹲了下来,假装找东西,其他男子则趁机将事主围住,用身体和雨伞遮挡住周围行人的视线,准备实施盗窃。此时事主有所警觉,立即挤出圈子,快步走开。盗窃未果,几人聚在一起嘀咕了一阵,又分散开来寻找下一个目标。 犯罪嫌疑人的举动早已被民警看在眼里,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悄悄跟在几个人后面。十几分钟后,当这伙人故伎重演再次对一名女事主实施盗窃时,伏击民警一拥而上,将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并当场将女事主被盗手机缴获。 经审讯,这4名男子最大的21岁,最小的18岁,由于找不到工作,几人聚在一起,商量通过盗窃手机卖钱来捞外快,并把目光对准路过闹市区、商业街的单身女子,一旦有了目标,就故意在事主身旁丢下几元钱,然后一人假装拣钱挡住事主去路,并故意拉扯事主的裤脚引开事主注意,其他团伙成员则趁机围上去实施盗窃。由于对方人多势众,单身女事主往往不敢声张,发现手机被偷后则因为嫌麻烦不愿去报案,给警方取证带来很大困难。 警方呼吁有类似受害经历的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举报电话:28836009。 作者: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吴周伟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