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别拿“性福”说事儿 不准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06: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锦法 记者黄庆锋)一男向法院起诉离婚,称夫妻性生活不和谐,感情已破裂。锦江法院认为夫妻俩因琐事发生矛盾,并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判决不准离。

  陈扬起诉称,2001年初,他和妻子李甄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他发觉妻子将生活重点逐渐落在其儿子身上,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不愉快,关系日渐冷漠。同时陈还称,婚后他和妻子性生活并不和谐,严重伤害了他的感情,于是提出离婚。

  而李甄辩称,“我们结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有很深的感情基础,性生活也并无不和谐的地方。夫妻间为生活小事产生摩擦很正常,并不致于感情破裂。她还让儿子与陈扬培养感情,希望婚姻能维持下去。

  锦江法院审理认为,陈扬、李甄虽系再婚,但婚前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也建立了较深的夫妻感情。双方虽然曾为生活琐事及子女问题发生过矛盾,但不足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遂判决不准离婚。(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