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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逃离现场被刑拘 澄海交警连破2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10:3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谢文雄实习生潘岐灼)近日,市公安局澄海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经缜密侦查,连破两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月22日凌晨0时47分,澄海交警大队“122”接群众报称:在澄海莱美路海堤路段发生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调查,王某驾驶人力三轮车从莱芜往坝头方向行驶,至该路段被一辆汽车碰撞后汽车逃逸,现场只遗留汽车的大灯壳、灯片等散落物。8月23日上午,根据
群众举报线索,办案民警赶赴澄海城区某汽车维修店对车号为粤D72×××的捷达小轿车进行勘查。经查验比对,发现该车更换下来的破损零部件与现场提取的散落物完全吻合,碰撞点与三轮车相对应。因此,办案民警迅速传唤该车实际支配人余某鹏。经讯问,余某鹏对其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8月25日凌晨2时48分,澄海交警大队“122”接群众报称:在国道324线澄海溪南埭头路段倒着一个人和一辆二轮摩托车。经现场勘查,民警初步认定该事故是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当事人林某炮驾驶粤D6U×××二轮摩托车被一辆汽车碰撞致重伤后汽车逃离现场,现场只遗留汽车的左观后镜和一片车窗玻璃。经调查,民警当天上午便掌握了粤DT1×××面包车在上述时间、地点有肇事后逃逸的嫌疑。经查询,办案民警确认该车的车型、颜色与现场遗留的散落物相吻合。交警大队和中队领导果断决定强制传唤许某宜。当天下午,民警到许某宜家中将其传唤到大队。但许某宜仍拒不交代车辆的下落,也不承认该车肇事。至当天傍晚,许某宜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供认了其肇事逃逸的事实。当天,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宜实于刑事拘留,并将肇事车辆归案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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