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装有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邮件,邻居代收后竟然弄丢了邮件丢失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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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7:56 北方晨报 | |||||||||
帮办热线6366998报道一封装有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的邮件,邻居代收后竟然丢失了,给寄件人田大妈带来了不小麻烦。邮局、邻居到底谁该承担这个责任呢? 讲述:挂号信寄“飞”了 今年3月17日,家住鞍山市铁西区的田大妈通过鞍山市邮政局将一封装有户口本、结婚
查询:邻居代收了 7月中旬,田大妈再次到邮政局查询。邮政局的解释是,邮局在收信方地址有误的情况下,将信回投。刚巧回投期间,田大妈出门,家中没有人。邮递员就将邮件交给其邻居代收了。田大妈去问代收邻居,对方说,把邮件塞进了田大妈家的门缝中。 说法: 邮局:按法规办事,无责任 昨日,鞍山市邮政局经营运行部的初先生介绍,根据邮政法规,此类邮件是可以代收的,邮递员的操作完全符合规范。代收者签字之后,邮局的投递工作就完成了,之后的责任应当由代收人负责。寄件人:代收人并不是我指定的 对此,田大妈的女儿小焦有不同看法。她认为,她只与邮政局存在合同关系。邮政局在没有把邮件交到收件人或寄件人手中就不算完成合同的约定。邮政局所指的“代收人”并不是寄信人委托的,而是邮政局委托的。所以邻居应当是邮政局的“代发人”,而不是自己的“代收人”。邮局不能推掉责任。 讨论:谁之过? 据了解,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大家的看法也是见仁见智。针对这一问题,本报周日起推出讨论话题,欢迎法律界人士及广大读者谈谈自己的看法。讨论热线0412-6366998。帮办记者韩俊 新闻链接 2004年3月,陕西富平县美原中学学生苏林的父亲在一堆旧报纸里发现了大学去年寄给儿子的入学通知书,而儿子因没进大学已于去年冬季参军去了…… 甘肃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周庄村的袁小云,参加2003年高考之后,没有收到通知书,家人只好托人花钱,让她在长庆石油学校上了中专。2004年2月19日下午,她家的邻居捎来一份邮政特快专递函件,里面装的竟是去年9月6日由北京经贸职业学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一封2003年7月2日从北京寄出的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录取通知书,2004年6月8日才被浙江义乌考生吕星星的家长发现,这封信在信箱旁的奶箱里“睡”了310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