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属人防工程业主可否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2:59 新京报 | |||||||||
杨先生:2003年,我在宣武区购房,同时购得一地下车位,与开发商的协议中,对方承诺车位可办理产权。2005年交纳代办费时,开发商称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工程,不能办理产权。在此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得到双倍赔付?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开发商如果以合同形式许诺住户可办理停车位产权而后来不能办理,则开发商违约,但能否获双倍赔偿则很难说。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某种
本报记者朝格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