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要为跨江桥隧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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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4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南京市市长蒋宏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京市森林消防条例(草案)》、《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并听取有关部门情况说明。会议原则通过《南京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和《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经进一步修改后将作为政府规章形式发布实施。 目前,南京有幼儿园486所,基本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但也出现一些良莠不齐的办学
随着南京长江二桥、三桥及过江隧道的建设,过江公路桥梁隧道建设越来越快,相应的立法管理工作显得十分迫切。在审议《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管理办法》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南京市长江公路桥梁隧道建设投资已经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通过立法来保护跨越长江公路桥梁隧道的畅通安全,维护桥梁隧道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非常及时。《管理办法》要将管理办法和实际操作更加有机地结合好,要处理好投资者、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制度,明确责任,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任木 赵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