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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残存炸药焊接发生爆炸 少说一句话赔偿十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7: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见习记者蒲哲通讯员林静寂报道:“没想到一个小疏忽竟然酿成了事故1昨日,在江夏区法院,40岁的秦某拿到判决书后感慨不已。

  秦某是四川人,今年初,秦某承揽下江夏人王某等开办的采石场的石材加工。因为生意上的关系,秦某一直和电焊工任某联系密切。

  “老兄,帮我把两根钢管焊一下1今年4月4日,秦某提来两根钢管要求焊接。任某也没有多做检查,就开始焊接。

  “轰隆1焊接过程中,钢管突然发生了爆炸,任某和帮忙的女儿顿时倒在血泊中。任某左眼被炸伤,而任女也多处受伤。原来,秦某从采石场拿来的两根钢管,因接触过爆炸物而残留了部分炸药,焊接过程因高温引发爆炸。

  任某被鉴定为五级伤残,他认为钢管存在安全隐患而秦某没有实情相告,于是将秦某及采石场4业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3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秦某未尽到告知义务,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采石场4名业主没有尽到安全监督职责,负有连带责任。而任某未按操作规程操作,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昨日,江夏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秦某赔偿任某父女伤残补助等约10万元,并由采石场4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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