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他人谎言 44万巨款被骗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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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1:29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在“坟地”遇到个声称承包飞机场工程的骗子,结果被骗走44万余元,这是被害人李某遇到的倒霉事。近日,北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诈骗李某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被告人徐某使用化名“刘文章”,在北辰区某陵园与被害人李某相识。此后,徐某向李某虚构自己承包了江苏省连云港飞机场售票厅工程,并编造李某投资后工程利润平分的谎言,骗取了李某的信任。2001年7月至 2004年 9月,按徐某的要求,李某多次向徐某提供的两个账户内存入人民币共计44万余元。徐某将存款取出后全部挥霍。 2005年1月 25日,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判处刑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