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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工伤丧失性能力 妻子无法实现性权利欲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10:1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我希望对方担负责任,赔偿我的巨大损失。”秦淮法院正式受理林光亮人身损害索赔案件后,林光亮希望对方能够尽快给自己一个说法。在工作途中,一次意外事件毁掉了他的下半身,也毁掉了他的下半生。

  取零件时遭叉车撞

  据介绍,在去年1月2日中午,公司领导安排林光亮到销售室去取返修零件。林光亮顾不上休息,骑上助力车前往。而林光亮工作处所是在一个大院里,里面还有好几家工厂。宽敞的厂内道路上,一辆装满煤气包的叉车正向林光亮驶来。林光亮左转弯时,叉车正好下坡,速度很快。“嘭”的一声,林光亮连人带车被撞倒了,一股鲜血从他身上迅速涌出,染红了地面。几乎丧失知觉的林光亮很快被送到了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写着的字让林光亮妻子吓了一大跳:阴茎球海绵体反射丧失、肛门反射丧失、周身无汗。这意味着林光亮失去了性生活的能力。更糟糕的是,林光亮连走路也很困难了。

  劳动局认定为工伤

  很快,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林光亮系因工负伤,属于工伤。今年3月,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林光亮为伤残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因为林光亮的工伤是因为第三者侵权引起的,按照现有的法规,林光亮必须先向侵权方索赔。在协商未果后,他聘请了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殷建新律师作为代理人,向秦淮法院递交诉状,向对方索赔50万元。“这并不是全部的赔偿,我想以后林光亮再次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仍然会通过诉讼讨要。50万元对患者说并不是很高的补偿数额。患者全身不能出汗,必须生活在恒温的空间内,这就需要使用空调,所以我们在这其中主张了4万元的电费。”殷建新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伤者

维权的第一步。

  受害人妻子也要索赔

  受害人妻子陈立美也有可能使用诉讼途径为自己维权。殷建新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林光亮性功能丧失,那陈立美的性权利就得不到保障。前不久金陵晚报刚刚报道过,有关专家通过调研说南京夫妻平均一年性生活次数不低于60次。陈立美在考虑是否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起诉时60次将是我们索赔数额的参考数据。”对于陈立美的维权之路,殷建新律师认为会比丈夫来得更顺利。“金陵晚报曾经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因遇

车祸致使丈夫丧失性功能,妻子以自己‘性权利’无法实现为由,向车祸肇事单位索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支持这位妻子的诉讼请求。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性权利’是公民健康权的一个方面,受害者在自己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时,完全有理由作为受害人要求获得精神损失赔偿,遂在判决中明令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殷建新律师认为陈立美的遭遇和该案的性质是一致的。(眭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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