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爷爷养智障孙向儿子讨抚养费 儿子称是享受天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43 龙虎网

  【龙虎网讯】大大的脑袋,身着一件小T恤和牛仔裤。刚满5岁的兵兵虎头虎脑的憨样子,很是可爱。昨日,站在秦淮区法院老年法庭,小小个子的他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扶着原告席,听爷爷和爸爸在法庭上为自己的抚养费争吵。

  爷爷:为孙子抚养费告儿子

  昨日上午9时,秦淮区法院老年人法庭。63岁的王学力老人坐在原告席上,5岁的孙子兵兵扶着原告席站在爷爷旁边,对面坐着的就是兵兵的爸爸———33岁的王勇。

  王学力在庭审时指着旁边站着的兵兵说,年仅5岁的兵兵出生后因为智力障碍,儿子、媳妇很少管。从2001年开始,儿子和媳妇把未满周岁的兵兵放在自己家。王学力说,那段时间,为了抚育孙子兵兵,他与老伴一共花了2万4千多元。由于兵兵智力残障,身体不好,他们为兵兵看病花去了5000多元。老人要求儿子领回孩子,并支付2万9千余元的抚养及医疗费用。在法庭上,王学力说,因为自己和老伴年纪已大,带小兵兵感到很吃力,目前两位老人身体已疲惫不堪,实在难以担当抚养兵兵的责任。如果儿子、媳妇把兵兵领回去抚养,他就不跟儿子要近3万元的抚养费了。

  爸爸:爷爷养孙子是享受天伦

  在昨日的庭审中,王勇的代理人表示:王学力所称的抚养费不符合其身份,也不符合事实,违背我国民间风俗,是滥用诉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其代理人说,王勇从来没有放弃抚养小孩的权利,也一直在履行抚养的义务。王学力所称的费用受益人是他的孙子,不是他的儿子,应定性为享受天伦,这是无私的,符合民间的风俗习惯,体现了中华的传统美德,属于家庭道德范畴。另外,从小孩出生到现在,王学力是自愿主动无偿f地辅助儿子抚养小孩,一直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听到这里,王学力激动地向法庭出示了一份情况证明,证明人都是王学力的邻居和老同事。他们证明,从2005年3月15日开始,王学力就到儿子的厂里找他,之后,又到儿子家里找,都找不到人。今年8月22日,王学力到春光里找到儿子,儿子坚持不肯抚养兵兵,兵兵一直由王学力夫妇俩抚养。

  对此份证据,儿子王勇的代理人对该证据的合法性不认可。

  为抚养费父子明算账

  法官:王勇,3月15日后,小孩是否一直在王学力处,幼儿园费用是否是你父亲出的?

  王勇:我的工资在我父亲那里,这个钱怎么出的,我也不清楚。当时,我的工资卡里钱已经不多了。小孩是一直都在我父亲那里的。

  王学力:这是2002年4月10日至2005年8月5日兵兵的看病费用发票。

  法官:王勇,医药费是否由你支付?

  王勇:我掏过一部分,但基本上都是他们出的,在保险范围内的是保险公司理赔的。

  法官:王学力,你主张的24000元,是怎么计算的,请举证。

  王学力:按一月500元计算,应该是50个月,他们只带了2个月,我们还给兵兵买奶粉。

  法官:王勇,是不是这样的?

  王勇:从2001年开始我们是和他们住一起的,儿子出生后都是住一起的,我们住了一年多一点搬走的。

  王学力:2万4千余元组成:按一月500元算的,其中医药费442.14元包括两次住院的,去掉保险理赔的。

  在庭审中,王勇的代理人表示,由于父子分家后财产分割没有进行,这个案子没办法进行。王勇的代理人还称:“由于自1992年2月到2005年3月整整13年,王勇的工资及王勇的妻子打工的津贴都交给父亲王学力了,我们准备另案起诉。

  昨日,法官没有当庭就此案作出判决。(文中当事人名为化名)

  作者:秦民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