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18℃以下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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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0:51 温州都市报 | |||||||||
2005年09月07日从上周末开始,各式中秋月饼开始出现在各大超市。记者在沪上几大超市卖场看到,与往年不同,今年月饼包装上标注的保存方法可谓五花八门,“本品为新鲜食品,须冷藏保存”、“18℃以下常温保存”等保存方法,被醒目地标注在一些月饼的包装盒上。(8月16日《新闻晨报》) 意欲何为月饼属焙烤类食品,若是普通类产品,一般只要放在25℃以下、干燥阴凉的
既然是普通月饼,那么今年,一些企业为何要争先恐后、郑重其事地在月饼外包装上印上“须冷藏保存”之类的要求呢?对此,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朱念琳说:“要么是不懂,要么就是怕出问题,先规避责任。”月饼生产厂家不可能不懂月饼该如何保存,所以,朱念琳的话看似留有选择余地,其实却是一针见血。 想想这些月饼生产企业也真够“聪明”的了,他们在包装盒上印上“冷藏保存”的字样,表面上是善意提醒,背地里却暗藏玄机,那就是月饼一旦在保质期内变质,或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厂家就可以堂而皇之以“你按要求保存了吗”把你一脚踢得远远的。因为不管你有没有按要求低温保存,你都无法拿出证据来! 企业的狡诈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月饼生产厂家的这种居心叵测,我们却束手无策。因为2002年版国家月饼行业标准对于月饼保存的温度,并没有提及,月饼厂家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规定保存温度,你却无权指责人家的不是。 厂家利用行业标准上的漏洞,意欲“忽悠”消费者,而消费者却只能眼睁睁地往人家安好的圈子钻,这样的事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所以我想,应当尽快重新修订月饼行业标准,对月饼的保存温度作出明确规定,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吴应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