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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上班就发生工伤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15:31 深圳晚报

  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前一个月的工资吗?此工资具体包括什么?如果该员工只是上班半个月就发生工伤,那么员工工资应该如何定?如果单位拒付这笔费用,员工怎么办?怎么办?

  社保热线“96888”答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受伤前一个月的工资福利,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如果该员工只是上班半个月就发生工伤,那么员工工资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单位拒付这笔费用,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记者陈娜通讯员王彤)

  作者:记者陈娜通讯员王彤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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