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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假日”严重缩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位于龙江小区南侧的城市假日广场青年公寓1~3幢于8月底交付,可是800多户新业主竟发现,“买一层赚一层”的挑高小户型在天花板上多出来一根巨大的梁,本可以做成主卧的第二层因此严重“缩水”,只能勉强用来做儿童房。除此之外,2幢的业主们发现所有的空调外机均安装在室内,开发商竟理直气壮地表示“法律没有规定室外机必须要安装在室外”。他们还发现,该楼盘的1至4层由于出租搞餐饮和卡拉OK,将粗大的“商业烟道”砌进“民用烟道”,径直通进了2幢居民的家中。

  50厘米高横梁“压”顶

  青年公寓是以挑高层小户型为主打的楼盘,因价格适中,在开盘时受到不少买主的青睐。8月底,青年公寓开始交付,可是9月2日下午,青年公寓1~3幢的部分新业主向本报反映,他们至今无法收房,因为房顶有一根50多厘米高的承重梁,贯穿整个房间,影响了空间使用率。不少业主与开发商“新城市置业有限公司”交涉快一年了,但至今仍没见开发商有任何行动。

  9月3日早晨8点半,记者来到青年公寓,在业主杨先生的带领下,进入2幢6楼看房。记者在6楼某一户内看到,房顶有一根粗大的承重梁,贯穿整个屋子。“我们的房子层高4.98米,去掉隔层高度约0.38米,净高应该在4.6米左右。”杨先生说。记者发现承重梁的确有50多厘米高,明显挤压了第二层的空间。“如果隔层后,本来上下层应当分别有2.2米和2.4米,但现在上层很低,装修的工人说,别指望做主卧了,做成儿童房还差不多。”

  空调外机安在室内

  2幢的业主比其他两幢业主面临的问题还严重的是:他们的空调外机安在室内;楼下四层餐饮等商业店铺使用的“商业烟道”被砌进自家的“民用烟道”,一直通进了家中。记者经过杨先生指点发现,2幢其实是没有阳台的,靠近窗边一块凸出去的空间被开发商称为“内置式阳台”,而这里正是安装空调外机的地方。杨先生气愤地说:一开空调,就热风冷风一起吹,谁家受得了?到时候再加上滴水,还能住人吗。

  杨先生指着靠近门口的一根巨大的柱子说:这就是烟道。据杨先生说,“商业烟道”与业主的“民用烟道”一块通进了业主房间后,一位业主向开发商提出质疑。开发商才书面“补充”通知业主,而且不管业主同意不同意。“烟道所在的地方本来很完整,刚好放一个冰箱或酒柜。可是现在被巨大的烟道从中间一分为二,左右两半都极其狭窄,无法再有效使用。”

  售楼时存在“欺诈”

  当天上午11时许,被开发商“晾”在一边的业主们极其愤怒,一起来到金润发北侧的开发商办公楼“新城市置业”兼售楼处,一度堵塞了当地交通。两辆110警车来到现场,多次与开发商联系,请他们出面平息此事。下午1时许,开发商和律师终于出现。他们表示愿意赔偿,但具体事项“再说”。业主们很无奈地告诉记者,开发商一年来总是这样,“虚心接受,坚决不改。”一位吴姓业主说,那根梁在图纸上是存在的,但开发商在售房时没做过任何公示(梁的长宽度未做任何标志),在宣传中也没有提醒,“如果售楼时开发商就告知这根梁凸出那么多,我就不买了。”而一位姓梁的女业主说,在买房前她曾特意问起过这根承重梁的事,被告知“最多20厘米”。那么,销售人员知不知道有这么一根大梁呢?一位售楼小姐偷偷告诉记者:我也是这房子的业主,当初知道有这么一道梁,但没想到会有这么大。

  开发商处处“耍赖”

  谈到对承重梁、烟道和空调外机位置的整改,大多业主认为,无论改造还是砸掉都不太可能,最可行的办法就是“赔偿”。可令业主郁闷的是,开发商连赔偿协议都不忘“耍赖”。记者在开发商拟定的协议上看到:考虑到烟道变更的客观存在及给乙方(业主)带来的影响,甲方在乙方接受房屋后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补偿(据业主透露,赔偿金额为1万3万不等)。接下来,“猫腻”就出现了:乙方(业主)在本协议签字,即乙方“放弃了以甲方交付房屋不合约定为由解除《买卖契约》、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这个协议赔的钱是烟道变更的钱,可是业主一旦签字,就放弃今后对房子追诉的“一切权利”。“验房后如果发现更大的问题怎么办?”不少业主提出这个问题,可是一位自称王总的负责人竟然说,“不签就等于放弃赔偿”。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的钱苏平律师指出:任何协议都应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开发商的这种“霸王”态度,法律不可能支持。

  对于空调外机的问题,一位自称是开发商律师的人也玩起了“太极推手”,“谁说空调外机不能安在室内,哪条法律规定的”。钱苏平律师指出,法律上对于“常识”不需要作特别规定,就好像洗手间不能建在厨房里一样。

  还有业主提出,开发商一直拖延时间,不解决赔偿问题,超过了合同所约定的“交付日期”,要付给业主“违约金”。而开发商竟称,是业主单方面拒绝收房,应该由业主赔偿“违约金”。钱苏平律师认为,开发商的说法有问题。房子无法正常交付,是由于业主认为房子质量有问题。如果开发商在其中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违约金”。

  开发商和业主究竟最后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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