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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监护37小时收60小时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20: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明患者只做了37个小时的呼吸监护,但在最后结账的时候,南京某医院却以“医嘱”的60小时来收取费用,在遭到患者家属的质疑之后,医院竟然表示,患者医药费反正是单位报销,根本不需这么计较。

  据市民张女士介绍,其公公赵先生于日前在南京一家医院被转入CCU病房。转入前,医生在处方上写的“医嘱”是,建议做60个小时的呼吸监护。然而,在医院的正常治疗过程中
,赵先生实际一共做了约37个小时的呼吸监护。但在出院缴费时,医院却根据“医嘱”收了60个小时的费用(多收了287元)。张女士当场提出质疑,没想到对方竟回了一句:“老爷子天生可报销,我们的电脑一般不会出错的。”多次交涉未果后,张女士遂投诉到南京市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在多次与医院取得联系后,医院有关负责人调查后承认,医院确实因工作失误,多收了赵先生23个小时的呼吸监护费用。而在此之前,医院有关领导也提出登门道歉退款,并赠送一些保健品。但赵先生及其家属拒绝接受。

  对此,南京市消协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他们每年都要接到数十起有关医疗收费问题的投诉。根据分析,大多数是因为医院收费不透明造成的。

  该负责人呼吁,在医患纠纷频频发生、篡改病历等丑闻频被曝光的今天,医院出于维护整个行业形象的考虑,早该改一改那些老黄历,还患者一个明明白白的知情权了。(陈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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