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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新幼儿园凶杀案案犯付贺功一审被判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15:49 中国新闻网
北京北新幼儿园凶杀案案犯付贺功一审被判死刑(图)
  中新网9月9日电据千龙网消息,北京市北新幼儿园教师、幼童被杀案于今天上午开审,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付贺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付贺功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仍不思悔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犯罪中致三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其因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处罚;其还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且盗窃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其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奸两名妇女、猥亵一名妇女,其行为又分别构成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依法惩处,并对其实行数罪并罚,判处付贺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天上午,二中院还对明知付贺功所卖电脑系非法取得,却仍为将所抢的7台电脑转移至回收站的河南农民吴义理、吴义论作出判决,分别以转移、收购赃物罪判处吴义理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以收购赃物罪,判处吴义论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元。

  制造这一命案的本市无业人员付贺功,今年31岁,此前已是故意杀人二起,抢劫八起,盗窃六起,强奸、猥亵各一起,身负三条人命的累犯。2004年10月21日2时许,付贺功窜至本市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该园值班女教师发现,遂持幼儿园内的灭火器猛砸该女教师头、面部数下,致该女教师昏迷后又将其强奸,后付贺功用棉被盖住该女教师面部,致其死亡。因寄宿在该幼儿园的5岁幼童李某被惊醒,付贺功遂持灭火器猛击李头部数下,致李死亡。付贺功抢得该幼儿园DVD机、VCD机、自行车及人民币等财物共计价值570余元。

  此前,付贺功还分别于2004年8月24日23时许,携带尖刀窜至本市东城区一院内欲行偷窃,适遇66岁的邓某值班,付即持该院内的金属棍对邓头部猛击数下后,又持尖刀对邓某颈、肩、背等部位猛刺数十刀,致邓某死亡。后抢得该院各式电脑共计价值1.2万元。2003年7月9日至2004年10月18日,付贺功携带尖刀、斧子、鞋带等作案工具,分别窜至本市东城、西城等区的单位院内或发廊、诊所,采用暴力、威胁、捆绑、堵嘴等手段先后抢劫七起,抢得手机、现金等款物共计价值6300余元。此间,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强奸、猥亵各一名女被害人。

  2002年6月初的一天晚上,付贺功骑自行车行至本市密云县一土路时,因琐事与一男子发生矛盾后,用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该男子背、腿部及臀部十余刀,造成该男子死亡;2002年8月3日12时许,付贺功在密云县一公园内,因琐事与正在该公园内休息的马某发生口角后,持水泥方砖猛击马某头部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猛刺马某头、胸等部位10余刀,造成马某死亡。

  此外,付贺功还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7月间,携带钳子、扳子、改锥等作案工具,分别窜至本市东城、西城等区采用撬锁等手段先后盗窃六起,窃得现金财物共计价值4.1万余元。(宋晓俐高志海 冯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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