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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幼儿园凶手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2:34 新京报

  法庭上付贺功并未表现悔意,自称杀人并非仇恨社会

  

北新幼儿园凶手获死刑

  昨天上午,北新幼儿园命案凶手付贺功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接受记者采访。本报记者王贵彬摄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昨日上午,被控在去年10月制造了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命案的密云男子付贺功,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付贺功在判决后表示不上诉。

  被害者家属未提民事赔偿

  宣判在9时50分开始,31岁的付贺功被带上法庭时,人们注意到虽然这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只披了件黄色号服,套了一条短裤,趿拉着一双橘黄色的拖鞋,但眼神中充满了不屑。虽然有些清瘦,但长满黑色汗毛的双臂却发达有力。

  面对媒体的长枪短炮,付贺功反应很平静。从被捕到审判,他已无数次面对媒体的镜头。

  付贺功眼睛半睁半闭地听着法院宣判,不时地朝左右瞟几眼,但脸部平静依旧。

  被付贺功杀害的北新幼儿园女教师、5岁幼童和另外一起案件中被害的看门老人等三位受害人的家属,坐在旁听席上旁听了宣判的过程。

  此前,被害人家属曾提出过附带民事赔偿,但考虑到付贺功根本没有赔偿能力,又在开庭前撤诉。

  17宗指控全部成立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付贺功除承认制造北新幼儿园命案外,还主动交代了16起犯罪行为。付承认在其中3起案件中将对方杀害,另外他还强奸、猥亵妇女各一名。

  公诉机关就这17起犯罪行为提起诉讼。案件庭审中,付贺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承认。法院在昨日的判决中认定17项指控全部成立。

  法院认为,付贺功以暴力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在抢劫犯罪中致3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因琐事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2人死亡,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公诉机关指控的盗窃罪、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亦成立。

  法院还指出,虽然付贺功主动交待警方尚未掌握的部分抢劫犯罪和强奸犯罪,应认定其坦白部分犯罪,但付贺功在抢劫犯罪中,致多人死亡,社会危害性极大,尚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数罪并罚判处付贺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被控收购付贺功赃物的两名男子也分别被以转移、收购赃物罪和收购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半。

  被告曾要求法官判处死刑

  “不上诉。”付贺功耸了耸肩,瞟了一眼提问的记者,提高嗓门,“判的不重,正好。”据付贺功的辩护律师说,在上月案件开庭审理当中,付贺功在陈述时要求法官判处自己死刑。

  当问到如何能对一个年仅5岁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时,付贺功没有表现悔意,他反问:“下不了手怎么都死了?”据警方的材料显示,付贺功曾经试图掐死另一名苏醒的孩子,但是在中途却停手,昨日付贺功拒绝对此作出解释。

  付贺功说自己属于最次的一种人,但杀人没有原因,更不是仇恨社会。他认为自己的生活也是一种正常的状态,不后悔自己曾经做下的行为,也没感觉有什么对不起家人和受害者亲属的地方。

  付贺功31岁,密云县檀营乡人。于1992年因盗窃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1996年6月因盗窃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01年释放。此后他一直在东城和西城以盗窃、抢劫为生,直到去年10月23日因北新幼儿园命案被警方调查。

  回访现场

   北新幼儿园变成居委会

   案发后孩子被分散到其他幼儿园就读

  本报讯昨日,记者走访了北新幼儿园原址,据北新桥街道办事处的工委宣传部徐朝辉部长介绍,事发后,北新幼儿园就停办了,这处房子一直空闲着。直到上周,前永康居委会奉命进驻幼儿园办公。目前,幼儿园的一层已经成为前永康居委会办公地。

  幼儿园已看不出原先的痕迹,紧闭的大门和高高的围墙已经重新漆过,一楼至三楼的窗户都安装了崭新的防护栏。大门顶上“前永康居委会”六个大字非常醒目。只有三楼墙壁上贴满的米老鼠粘贴画,透过三楼的玻璃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是孩子嬉戏玩耍的乐园。

  曾经的案发地一层婴儿睡眠室已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居委会图书室,另一部分被用来办公。居委会文体主任周女士说,幼儿园的二楼和三楼都还空闲着。

  事发后,北新幼儿园的孩子被分散到其他幼儿园就读,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都将安全放在首位。在距离北新幼儿园最近的北京市第二幼儿园采访时,一位姓刘的大爷说,他的4岁孙子在二幼就读。

  在送孙子上幼儿园时,老人还遵循就近原则,但安全已成为他首先考虑的因素。他说,北新幼儿园事发后,家长人心惶惶,他特地考察了二幼的安全措施后才决定将孩子送过来就读。现在他每天主要的事情就是将孙子早上送过来,晚上5点接回家。

  记者随机走访的几户附近居民均表示对北新幼儿园的命案记忆犹新,他们表达了和刘大爷同样的看法,安全将是自己选择幼儿园和学校的主要因素。

   对话

   付贺功:杀人偿命这很正常

  案件宣判后,付贺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你上诉吗?

  付:不上诉。

  问:为什么杀人?

  付:没为什么?想杀就杀呗。

  问:为什么连孩子都杀?

  你怎么下的了手?

  付:不为什么,下不了手他们怎么能死。

  问:你一点悔意都没有吗?

  付:没什么可后悔的。

  问:你怎么弥补过错?

  付:我用命来补偿!

  问:你的一命能抵5命吗?

  付:……(沉默)问:你坐过牢,没想过重新做人吗?为什么重新犯罪?

  付:没什么。

  问:判你死刑你怎么看?

  付:杀人偿命这很正常。

  问:想对被害人家属说什么?

  付:没什么可说的。

  问:你被警抓获后,为什么交待其他犯罪情况?

  付:事情已经发生了。瞒着有什么用埃

  案情回放

  去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付贺功进入东城区北新幼儿园内行窃时,被44岁的值班女教师发现,付贺功用灭火器猛砸女教师头部、面部数下,致女教师昏迷又将其强奸,随后用棉被盖住女教师的面部,致女教师颅脑损伤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因寄宿在幼儿园的一名5岁幼童被惊醒,付贺功又持灭火器砸死该幼童。付贺功抢得幼儿园的DVD机1台,VCD机2台、自行车1辆及人民币100余元,所抢财物共计价值57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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