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维修基金不给钥匙 房产局称物业公司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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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石亮实习生任芬报道:不向物业交纳维修基金,业主就拿不到房子钥匙。针对汉阳汉江阳光城业主们反映的这一问题,汉阳房产局明确表示,未经政府职能部门的委托,任何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该项基金。 李先生说,6月1日,他到物业公司拿钥匙时,被告知要缴纳2600多元的维修基金,不交就不能拿钥匙。李先生为早日搬进新房,交了这笔钱。
据悉,该小区新购房的业主有100多名。有业主打听得知,物业公司获得批准的收费项目中,并没有“维修基金”这一项。消息传开后,不少业主要求物业公司退款。 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吴小姐说,为了保证日后房屋有充足的维修经费,他们暂且“代收”了这笔维修基金,等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会一分不少地把钱交给业主委员会支配。 但汉阳区房产局物业管理科乐科长告诉记者,未经政府职能部门委托,任何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住户的维修基金。“代收”维修基金的行为不合法。 他说,武汉市居民缴纳维修基金的正确途径是,在产权登记以前,到所在地房产局开设的维修资金缴纳窗口,以购房发票为依据,缴纳购房款2%的房屋公共部分维修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