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发生特大火灾实行责任倒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08:46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王德昱)昨天,市公安局召开电话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消防监督执法、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攻坚战。

  会上,市公安局和各区、县(市)分局签订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攻坚战责任状,要求年底前仍未整改完毕的火灾隐患单位必须停产停业。同时,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而造成火灾隐患、酿成
火灾事故的,要严肃查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攻坚战要做到“六个必须”,即检查必须有记录、有问题必须责令改正、不改正必须处罚、处罚必须从重从严、执行必须到位、必须建立案卷。实行“三个一律”,即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合格擅自开业或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改正的,一律按规实施行政拘留或进行上限罚款;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一律按规对直接或间接负责人实施拘留;对拒绝消防监督检查,尚未使用暴力的,一律按规实施拘留处罚。

  重大火灾隐患多未整改

  目前,全市29家在省政府备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只有5家得到整改,127个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31个存在火灾隐患;市区1552个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595个存在火灾隐患;外县(市)583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171个存在火灾隐患;21家地下商业场所还有4家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全市558个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268栋高层住宅存在火灾隐患。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