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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派出所标识 统一“变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1:09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9月9日讯(记者 苏一宏)今后,我省除铁路、交通、民航、林业、边防、公交和危房、暂时性居用的派出所外,其他所有公安派出所建筑外观将统一“变脸”,改造将于明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

  按照公安部《设计规范》的要求,派出所外观建筑统一“变脸”要规范、优质、高效、节俭进行。根据要求,派出所建筑的门头、檐口、窗户、墙裙、建筑外立面墙面等五部
分是外观形象改造的“五要素”,门头、檐口、窗户、墙裙应一律为警蓝色,建筑外立面墙面一律为白色。改造后的派出所外观标识整体效果美观、大方、庄重、醒目。

  据悉,明年6月11日至20日,省公安厅将组织市级公安机关对改造工作进行交叉验收。 (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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