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付贺功一审处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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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0日15:3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侯莎莎)昨天上午,轰动京城的北新幼儿园命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付贺功被控的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强奸罪、强制猥亵妇女罪5项罪名、17起罪行全部成立,残害了5条人命的他,最终被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定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9时50分,付贺功被带进法庭。在听法官宣读判决书时,付贺功一直扬着头,面无表
付贺功是本市人,此前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入狱。2002年后,其连续犯下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17起罪行,直至在北新幼儿园命案后被抓。去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付贺功窜至幼儿园内行窃时,被44岁的值班女教师发现,付用灭火器猛砸女教师的头部、面部数下,致女教师昏迷又将其强奸,并用棉被捂死了女教师。随后,其又残忍地用灭火器砸死了一名被惊醒的5岁幼童。 法院认定,付贺功在被抓获后,曾主动交代出其他犯罪事实,均系自首、坦白;但法院同时指出,付贺功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不容赦。法院最后判定,付贺功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宣判后,付贺功表示不上诉。昨天,为付贺功销赃的吴义理、吴义论两兄弟,也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网络编辑:张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