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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按时送到运费却减少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报料时间:9月7日

  报料人:周传军

  报料内容:我家在巢湖市中镇太平行政村小万村。今年9月5日,在上海,我和合肥市七里塘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七运公司”)驻上海配货站签了一份承运合同:运送14吨
包装袋,从上海到合肥,运费2100块钱,运费结算方式是“凭回单到合肥付”,6日到合肥。

  5日晚11点钟左右,厂家的一名押货人、我等几个人从上海出发。6日晚上大约7点钟,车子到合肥。当晚,七运公司派工作人员王传军来接货,货卸了一部分。7日早上,把剩下的货都卸完后,押货人回上海了。

  按照“凭回单到合肥付”运费的结算方式,我应该找七运公司要钱。7日上午10点钟,我在七运公司办公室找到了王传军。一直到中午12点钟,王传军问我:“怎么办?”我说:“货卸了,我要拿钱。”王传军说:“你耽误了时间,没钱。”后来,七运公司的一位领导让我下午到公司拿钱,但我下午去了后连人都没见到。我报了警,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说,王传军让我和上海配货站结账,这不是难为我吗?现在我的车子每停一天,就要损失几百块钱。

  记者调查:7日晚,记者与王传军取得联系。“听说他身上没钱,我们已经给了他300块钱。公司肯定会付运费,但一定要扣他几百块钱。”王传军向记者解释,“因为他在路上耽误了时间”。王传军说,周传军5日晚从上海出发,本应在6日早上到达合肥,最迟不过中午,但周传军的车在路上却爆了胎,导致车子6日很晚才到合肥,直接损害了七运公司的声誉、影响了公司的业务。“本来打算7日下午和周传军结账,但当天下午因别的事情给耽误了。”

  “说我迟到不对,合同规定6日到合肥,但也没规定几点几刻。”周传军拿出合同给记者看,记者发现,合同确实没有对6日几点几刻到合肥做明确规定。

  8日下午,周传军打来电话,说七运公司共支付给他1100块钱,比合同规定的少了1000块钱,“我在全国各地跑运输,从没碰到这样的事”。·梅俊孙林·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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