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电话”拒收大钞不合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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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1:38 兰州新闻网 | |||||||||||
当日上午10点,记者在西关枢纽站转悠一圈后发现,附近共有10多家有公用电话的售货亭,其中9家分别在电话上贴有“打电话请您自备5元以下零钱”、“50元、100元免打电话”这样的纸条。为何在公用电话上贴这样的纸条呢?记者以游客的身份,手拿大钞试着到两家售货亭打电话。走近15路公交车附近一家售货亭,电话机的纸条上写着“没零钱不要打电话”的字样。记者“视而不见”,拨通一个本市电话,通话后随手掏出50元现金递给店主说:“没有零钱,您找一下可以吗?”店主非常不高兴地说:“上面写的没看见吗?没有零钱就不要打了,找不开!要不你再买个什么?我们零钱少,找了自己就没了。”店主拒绝收下记者手里的大钞。“一会给你把零钱拿过来好吗?”记者很无奈地说,店主仔细打量一下记者后,很不情愿地让记者离开。没过多长时间,当记者将2角钱递到店主手中时,店主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随后,记者以此方法在其他几家售货亭暗访时,大钞均遭到店主拒绝。 就此事兰州光明律师事务所吕律师认为,从合同上来说,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售货亭单方面提出这种“霸王条款”,侵害了使用者的权利。从公益性上来说,公众作为纳税人,有权享有这种服务,“持大钞者禁打电话”这种“霸王条款”对公众不公平。因此,吕律师认为应该找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法,弥补不足,让公用电话的公益性体现出来。 作者:记者伊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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