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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路政大队借路发财(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46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三原县路政大队借路发财(图)
  当场处罚不能超过50元,但路政人员却开出了200元的罚款。 记者周鹏摄

  本报咸阳讯(记者周鹏)不具备在国道、省道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的执法资格,但三原县路政大队却越权进行罚款,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近日,记者在三原县城东西铜高速路入口处附近的一停车场,看到数十名操着不同口音的货车司机,围在停车场一间办公室门外,手持证件及罚款通知书等待处理。宁夏货车司机马某、姚某告诉记者,他们拉了两车钢材路过三原时,被县路政大队几名工作人员拦住,说超限了要处罚,并强迫将车开到停车场附近的一个私人开的过磅处称重,连车带货共105吨,交过磅费105元,没给票据。路政人员还给了他们一张处罚通知单,说要罚款4000元。如果交罚款,他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所以一直没交,已经在这里待了2天,每天还要给停车场交20元的停车费。富平县司机刘某告诉记者,他的车连车带货20.67吨,超限0.67吨,被要求缴纳罚款1000元。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治超”应由国家专门设立的超限检测站执法,过磅也应是免费的。县级路政大队只能对车辆毁损县乡道路的行为进行处理。记者注意到,三原县路政大队用路政管理违法通知书替代了专用的超限运输违法通知书,而且没有案号和编号;罚款则用“路政赔偿”票据取代了“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偿统一票据”。

  三原县路政大队副队长万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法的,停车场这间办公室是他们临时用来处理超限运输的。当记者追问“过磅收费、超额罚款”等问题时,万坤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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