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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团伙案主犯伏法 曾作案39起致4人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6: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通讯员 王文波) 今天上午9时40分,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将特大团伙抢劫案主犯侯士好、王海文、胡永亮等一批重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临上刑场前,侯士好3人均不发一言,表情平静。昨天,一中院批准首犯侯士好的父母前来看他最后一眼,面对悲痛欲绝的老人,侯士好满面笑容地说:“没事,没事,你们回
去吧,反正我杀了人,应该这样判。”

  侯士好犯罪团伙共有17人,作案39起,致4人死亡,除3名主犯被判死刑外,团伙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1年至20年。团伙首犯侯士好被称为“冷血杀手”和“的哥杀手”,4起劫杀的哥的命案均和他有关,他的观念是“谁反抗,就弄死谁”。庭审时,今年只有28岁的侯士好认为检察官一问一答介绍案情太慢,居然以傲慢的语气自行念起起诉书。

  3名主犯均有前科,侯士好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王海文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胡永亮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两年。他们在非法劳务市场寻找工作时相识,由于工作难找,他们就动起歪心思,想通过抢劫

黑车司机来发财。从2002年1月至2003年5月间,他们在北京、河北两地疯狂流窜作案,多次进行抢劫、盗窃,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该团伙先是骗乘被害人的
出租车
,行至偏僻之处再实施抢劫,遇到反抗就行凶杀人,然后抛尸荒郊,劫走汽车、现金等财物。在北京,侯士好曾于2002年12月29日20时许,在房山区城关一住宅小区内,持刀对被害人刘某进行威胁,遭反抗后,侯士好持刀向刘某胸腹部、腿部猛刺,其同伙也持刀刺向刘某颈部,致40岁的刘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侯士好等人劫取刘某的2000余元及桑塔纳轿车1辆后,驾车逃匿。此外,该团伙成员还在海淀区西土城北路附近、西城区儿童
医院
东门、丰台区赵公口长途汽车站、房山区青龙湖镇等地,采用持械、殴打等暴力手段,实施抢劫犯罪18起,劫取现金97万余元,桑塔纳小轿车11辆。

  被抓获前,侯士好、王海文等人受他人雇用,预谋杀害河北省曲阳县恒州镇一村委会主任苗某。他们用定金购买了火药枪、子弹、刀等作案工具,并在苗某住所旁守候,伺机杀人。幸好警方及时抓获侯士好等人,才使苗某幸免于难。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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