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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加价要出《细则》用水大户渴望参与制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11:18 大众网-鲁中晨报

  为节约用水,根据淄博市《关于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除居民生活用水外的各类用水,超计划用水要实行累计加价。如何针对淄博的情况落实累计加价政策?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企业和相关部门。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节水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济南市早在几年前就开始实施超计划累计加价的政策,通过几年的实施效果很好,而青岛作为沿海城市,城市用水相对
比较紧缺,在几年前就开始执行“阶梯水价”。淄博独特的组群式城市,用水类型比较复杂,这加大了供水计划的制定难度。

  9月12日,记者针对即将出台的政策采访了张店部分用水较大的行业。潘南路一家洗车行的老板表示,“实施累计加价将对于控制浪费水起到监督作用,但对于我们这种用水量较大的行业还是比较担心。”张店区柳泉路一家酒店的经理告诉记者,听说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是否也能搞一个“听证会”,他们希望能够参与实施细则的制定。

  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节水科陈科长告诉记者,《实施细则》的初稿正在审议中。“下一步还要会同计划、财政、物价等部门,根据淄博市水资源状况和用户生产、经营用水情况制定详细细则。”(A10)

  (记者 殷长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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