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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缴费养老金退费差别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06:29 重庆晚报

  本报讯失业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和邮局所缴纳的养老金相同,退费金额却相差极大。昨日,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嘉新社区王女士投诉,称市人才交流中心为其丈夫代缴养老金时,克扣了部分费用。

  王女士称,丈夫居先生原在某机修厂工作,现年54岁。2001年,居买断工龄后,办理了委托市人才中心代办养老保险的手续。一直到2003年8月,居将养老保险代办关系转至上青
寺邮局,接纳其缴费的单位也由江北区社保局变更成了渝中区社保局。

  半个月前,居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王女士就到渝中区社保局办理社保金退费手续。结果发现,2002年全年通过市人才中心缴到江北区社保局的2168.40元养老金,只退了500.40元;而通过邮局缴到渝中区社保局的2800多元退了2052.60元。随后,王咨询人才中心,得到的答复是:未退的1500多元被纳入统筹基金了。

  对此,江北区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人才交流中心和邮局的退费都没错。他解释,对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缴纳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政府有相关专门规定,即必须以单位形式参保。失业人员除按规定缴纳自己的比例部分外,还得额外缴纳单位应承担的比例。居是以当年社平工资为基数,按单位20%、个人6%的比例缴纳的。按照规定,居在退休前去世,只能按个人6%的部分进行退还;而此后他通过邮局进行的投保则变成了纯个人身份,按社平工资的18%缴纳,退费比例是11%,因此,两者间的退费会相差较大。

  该负责人坦言,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也有窍门,缴费渠道和缴费身份不同,的确存在缴费和退费金额不等的情况。该类人员可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既履行缴费义务,又能确保不花冤枉钱。

  (记者 董亿)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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