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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业务员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1: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对外出口辣椒籽,获取经济利益。昨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外贸公司业务员郑浩奇(挂靠)在蜀山区法院受审。此案未当庭宣判。

  公诉人称,被告人郑浩奇,又名郑浩(女),2004年9月用非法印制的丰乐牌“丰椒二号”包装袋,将从合肥江淮园艺研究所购进的300公斤辣椒散种子装袋,以丰乐牌“丰椒二号”辣椒种子从湖南省长沙海关出口到印度,计195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4万元。其中,郑
浩奇使用的丰乐牌“丰椒二号”包装袋,是用许某(男,36岁,丰乐种业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包装袋,通过湖南省长沙灵达印刷厂曹某某(另案处理)非法印制了16万份。公诉人认为,郑浩奇未经商标注册人合肥丰乐种业公司许可,在同一种商品辣椒种子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折合人民币约14万元,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在昨天的庭审中,郑浩奇不承认是她印制的丰乐牌“丰椒二号”包装袋,也没有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蜀刑 周平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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