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保费数十万元判他入狱呆十五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5:4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余义勇实习生罗力) 利用担任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退保费、投保费等共计60余万元,昨(14)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王进被控涉嫌诈骗罪案作出一审判决,王进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伙官方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04年11月,任一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王进伙同官方、官晓芸(另案处理)预谋,伪造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都分公司客户刘某的身份证,并冒用刘某名义在中保人寿成都分公司补办保险
法院同时查明,从2001年12月至2004年底,王进伙同他人以类似手段办理客户退保手续并占有退保费用,同时还以帮助办理保险和内部集资为名骗取他人财物,共计金额34.8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