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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私家车两年被曝光111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1:48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赵琰)上牌不到两年,竟因交通违法被曝光111次。前天,这辆私家车再次违法时被当场截获。车主可能面临2万多元的罚款。

  当天上午10时左右,一辆苏A/D17××的面包车,在上海路路口违法掉头时,被交管局二大队民警拦下。通过网上查询比对,发现该车自2003年12月登记上牌以来,已有111次交通违法曝光记录。其中,有108次是闯信号违法,2次是因为违反禁令标志,1次因为违法停
车。民警当场告知车辆驾驶人,并依法扣留车辆。据悉,等待该车的,将可能是2万多元的处罚。

  据了解,针对少数车辆多次违法曝光未处理的情况,交管局机动大队早在今年8月1日省公安厅有关告知制度实施之前,就对所有车辆的电子监控信息进行了筛选。

  当时,民警发现这辆面包车竟然有110次电子监控曝光未处理,其闯信号灯的范围涉及全市东南西北大约40多处路口,其中在下关惠民桥路口最为频繁。

  机动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调查该车车主有关信息,发现该车车主在登记时,填的是在“百××菜馆”工作,但她所留的电话却始终打不通。7月6日,机动大队4名民警上门向车主通报交通违法曝光情况。但民警始终没有找到该车及车主。此后,机动大队只好将该车号牌通知相关大队,请交警在路面执勤中注意查扣。其间,该车又一次违法被“电子警察”曝光,直到前天上午被值勤民警截获。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目前,我市交管部门除了每周在报纸上发布曝光信息,还提供24小时在线查询、手机短信查询、大队触摸屏查询等6种查询渠道,供市民及时获取曝光信息。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则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经常查询车辆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记录。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也应当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记录。该车驾驶员开车被曝光111次,车主却称不知情,车主显然没有依法履行查询交通安全记录的义务。

  交管局相关负责人重申,虽然我省自8月1日起率先实施6项执法告知,但闯信号违法行为属于有主观故意可能的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不在执法告知范围之列。

  (编辑 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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