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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电视说案惹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15:28 新民晚报

  本报讯 (实习生 蒋坤旸记者袁玮)一家三口在旅游中遭遇车祸,由此引发一起民事赔偿官司,此案已由法院审理完毕。然而,原告方的律师事后却因在电视节目中对旅行社的行为发表评论,被旅行社告上法庭。昨天上午,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名誉侵权案。

  案件回放

  去年元月,陈云(化名)一家三口委托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组织赴哈尔滨亚布力旅游。没想到陈云和妻儿在从滑雪场返回途中发生车祸受伤。事发后,陈云一家委托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的黄荣楠律师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并获得赔偿。

  去年“五一”黄金周前夕,黄荣楠律师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评论说:“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将3游客层层转包给一没有资质及赔付能力的个体户。”为此,旅行社将黄荣楠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上了法庭。

  庭审焦点

  昨天庭审中,令人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旅行社和其他各单位及个人是否是“转包”关系;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该如何发表意见。

  据了解,陈云一家从签订旅游合同到发生事故,共经过“五重门”:在上海与青旅签合同;哈尔滨当地旅游接待的是东北风旅行社;“东北风”租赁了另一家公司的客车;客车属于个体户;个体户又与其他司机搭伙开车。

  被告上海傅玄杰律师事务所认为,律师在电视台所言是发表评论。且从种种事实中可以推断出上海中国青年旅行社“层层转包”的结论。原告则认为,律师所言“层层转包”属于恶意诽谤。旅行社与“东北风”之间是合同关系,“东北风”和其他公司、个人之间则分别是租赁、劳工和个人关系,所以不存在层层转包。被告律师在电视节目中的言论损害了旅行社的声誉。

  法院将择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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