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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弹出“十级伤残” 无人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3:3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金牛法记者唐雪元)“你们都说没责任,那我们就白挨了?”昨日下午2时许,走出金牛法院的高英,指着才在法庭上为各自辩解的三被告,气愤地质问。

  昨日上午9时,高英在法庭上称,去年11月20日19时,已有身孕的她和丈夫戎志华在晋阳路散步。成都市通用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公司)员工张和平驾出租车驶来,在经过他俩身旁时,碾压上了坠落在街上的光缆。光缆被车挂后,再反弹至街沿,将他们弹伤。
经医生诊断,戎志华右手骨折,她则流产并体内出血。

  今年3月16日,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对戎志华作出十级伤残等级鉴定。高英说,事故使夫妻俩住院5个多月,花去医疗、护理费数万元。经她查证,肇事电缆为四川省电信公司成都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成信分公司)所有。她认为,张和平驾车不谨慎,张所在的通用公司有连带责任,而成信分公司对其所有电缆疏于管理,是造成事故根本原因。故要求法院,判令三被告支付她和丈夫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共78917元。

  对高英的指控,张和平拿出成都市交通管理局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称,交警对此事作出的认定是“属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通用公司则表示,张和平作为公司的员工没有责任,那公司当然也随之没责任。成信分公司也拿出公司晋阳路段的《改线施工工程书》称,他们公司在晋阳路段所设电缆全埋在地下,肇事电缆为架空电线,不是公司所有。三被告均要求法院驳回高英夫妇对他们的起诉。

  最后,法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高英同意,三被告拒绝,法庭宣布择日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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