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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俩业主委员会打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6:42 时代商报

  一个小区竟然出现两个业主委员会!而这件事就发生在沈阳市皇姑区的成龙花园。为了证明自己是合法的,成龙花园的老业主委员会将新业主委员会作为第三人告上了法庭,并将曾参与组织选举新业主委员会的皇姑区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主管单位皇姑区房产局以及皇姑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同时告上了法庭。昨日,皇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辽宁首例由业主委员会状告行政部门违法的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老“业委会”炒掉物业公司

  据原告成龙花园业主委员会诉称,2004年底,在皇姑区房产局住宅小区办公室、皇姑区泰山街道北陵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经选举,成龙花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在沈阳市房产局进行了备案。

  “业委会”成立后,考察发现,开发商物业公司———玛丽蓝物业公司所收取的每月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过高。今年3月,“业委会”向小区内的600多户居民发放了调查问卷,有三分之二的居民表示同意“业委会”以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物业公司。今年5月30日,“业委会”选聘了新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1元。社区牵头组建新“业委会”

  就在新物业公司即将进驻园区时,令成龙花园业主委员会没想到的是,6月1日,皇姑区房产局住宅小区办公室、皇姑区泰山街道北陵社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称,6月中旬将召开成龙花园业主大会。6月19日,“沈阳成龙花园业主委员会”(新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并刻制了印章。新“业委会”在成立后作出的第一个决定就是让玛丽蓝物业公司继续为成龙花园提供物业服务。新老“业委会”均称合法

  迫不得已,老“业委会”于7月向皇姑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昨日,新老“业委会”在法庭上都称自己才是合法的,对方的资格是可疑的。老“业委会”诉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自己是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惟一合法召集人。而本案的两被告在在无任何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又成立了一个“业委会”。这一行为已超越其行政指导的职权范围。而6月召开的业主大会的根本目的是要给玛丽蓝物业公司找个继续留在成龙花园的理由,这完全违反了业主大会的性质,不仅侵害了成龙花园业主委员会的自治权,而且直接侵害了成龙花园业主的利益。

  而新“业委会”则称,自己的成立是由业主们自发、在社区书记主持召开的业主代表大会上宣布成立的。大会通过了改选原“业委会”,通过了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新“业委会”成立的第二天在社区进行了备案。两被告否认参与组织选举

  在庭审中,被告皇姑区房产局称,虽然在6月19日的成龙花园业主委员会上有房产局的工作人员参与,但房产局并不是组织者,个别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大会只是其个人行为,并不能代表房产局。

  被告皇姑区泰山街道办事处称,街道办实际上跟社区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社区主持召开的业主大会和街道办没有关系。

  昨日的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十几位成龙花园的业主到庭旁听。

  庭审结束后,一位业主说,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们行使权利的组织,怎么能谁说成立就成立一个,两个业主委员会也给小区的管理造成了混乱,现在大家都很想知道到底哪一个业主委员会才是合法的。

  记者朱洲(来源: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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