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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月饼被叫停过度包装要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09:13 生活报

  本报讯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哈市物价局强调,虽然公告本身没有在现有法律框架外设定新的处罚,但对于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据《价格法》,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

  哈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在近日检查哈市月饼市场时表示,商家出售“天价”月饼主要是
靠搭售和过度包装,甚至存在着畸形价格现象。2003年中秋节市场曾出现标价31万元的“中秋月饼加住房”,2004年中秋节曾有卖价18万元,内含一尊纯金金佛的月饼礼盒等。采用做工精细的外包装,内附名酒、名茶,甚至金银制品的月饼礼盒动辄几千元。物价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天价”月饼比重很小,但社会对此反映强烈,哈市市场如有发现,有关部门将予以处罚。(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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