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税务费扣得该不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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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7日11:01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3585000热线9月16日讯(实习生 张秀梅 马志鹏)张店区的王先生买了一部新手机,一周内出现了质量问题,销售商在退货的同时,扣了10元钱的“发票税务费”。张店区国税局发票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销售商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9月4日,王先生在共青团西路上的强通通讯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没想到才一周就出现了问题,接通电话后听不到声音。9月11日,王先生将手机送到销售商处检测,昨天得到
笔者联系到张店区国税局发票管理科,一工作人员表示,商家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消费者在退货时商家所要求收取的关于发票的费用都没有依据。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到国税局发票管理科或消协举报。(A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