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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舞厅又传有炸弹,其实还是有人报诈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3:11 新文化报

  

人防舞厅又传有炸弹,其实还是有人报诈案

  中秋前日,人防舞厅第四次遭“诈弹”袭扰 本报记者 姜缘 摄

  本报讯(记者 广平) “有人报警称人防俱乐部里有炸弹1昨日11时30分许,长春市西三条派出所十多名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电话,火速赶到人防俱乐部舞厅,同时,长春
市公安局防暴大队民警带着防爆犬奔赴现常可一干人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得出结论,原来这又是一次假警。

  昨日11时30分许,长春市团结路和白菊路交会处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许多男女也急匆匆地从人防俱乐部走出来,随后,舞厅周围拉起了警戒线。

  刚从舞厅走出来的李女士说,她正跳舞时,就听有人说舞厅里有炸弹,让里面的人都赶紧出来,这种事儿李女士已赶上过两次了。据舞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次已经是第四次有人报假警了。

  警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排查,确认舞厅没有任何爆炸物,警戒解除,人们的心也落地了。一位警察也证实:“一个多月以来,这是第四次有人报警说舞厅里有爆炸装置了,警方每次都动用大量警力,但每次都没查出结果。”

  西三条派出所的民警说:“爆炸是非常危险的事,每次接到这样的警,我们所里的警察就都得赶到现场紧急疏散群众,即使是虚惊一场,也都弄得挺紧张。”

  一段时间来,总有人报假警,就连人防舞厅周围店铺的商贩都摸清了规律:“每次都说有爆炸物,时间都是周末舞厅客人最多的时候。”舞厅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们怀疑是有人故意报假警来搅和他们的生意。

  至于为什么总是有人报警说人防俱乐部有爆炸物,警方目前正在调查。

  针对此事,吉林实达律师事务所的骆树波律师说,如果出于有目的性地多次报假警,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让公安部门投入大量警力,并给当事单位造成损失,就属于故意破坏公共秩序,构成犯罪。(新闻编辑:曲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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