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抢劫时恶言恐吓恶徒一审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8:35 每日新报

  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深夜进入一集体宿舍抢劫钱财,并扬言要让被害人“横着出去”。近日,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

  2005年 4月13日23时许,山东乐陵县男子刘某伙同“大牙”(在逃)经预谋后,携带砍刀进入北辰区某公司员工宿舍内。之后,刘某持刀对被害人何某、宋某进行威胁,强行索要现金。因何某等人没钱,刘某便称等他们发工资时再来收钱,并说到时候不给就让他们横着出去。刘某等在抢得豪飞牌游戏机一台和三张游戏卡之后,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持刀进入被害人居住的集体宿舍,以暴力相威胁,当场抢劫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判处刑罚。鉴于被告人刘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故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