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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一报复袭警致民警死亡者被判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4:20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9月19日电(陈晓虎、刘晓莉)近日,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盐池县公安局民警魏斌被害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罪犯赵德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8月31日中午12点05分,魏斌接待完最后一个上访群众后准备回家,当他走到办公大楼门口时,早已埋伏在此的犯罪嫌疑人赵德宏迎面扑来,一拳打在其面部,魏斌随即与赵德宏
展开搏斗。搏斗中,犯罪嫌疑人抽出匕首,朝魏斌右肋和心脏部位连捅两刀,犯罪嫌疑人逃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魏斌后经盐池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中午12时11分牺牲。

  经突击审查,犯罪嫌疑人赵德宏系盐池县惠安堡镇人,现年31岁,是魏斌等4名民警1994年主办的一起流氓、强奸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之一,赵德宏被释放后,一直对民警魏斌等4人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一个月前,他从市场购买了匕首,预谋杀害魏斌等4名政法干警。

  9月17日,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并当庭出示了魏斌被害后的现场勘验报告、医生诊断证明、证人证词、物证等证据,与被告赵德宏辩护律师提出的两点异议进行了两轮辩论。公开庭审结束后,经由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讨论研究,当庭作出宣判:依法判处被告赵德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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