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巧解“苍蝇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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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6:39 深圳晚报 | |||||||||
幽默巧解“苍蝇事件” 三个小时没解决的争端,社区民警一句玩笑话化解 本报记者戴书伟摄影报道餐馆与顾客争吵了三个小时都没有解决的事情,一句玩笑话就轻松化解了。昨天下午,华富派出所上步工业区社区民警卢少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正在检查辖区内保安上岗情况的卢少宾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报警称,辖区内的一家川菜馆有纠纷,餐厅方面报警称几个女顾客吃饭不给钱,而顾客方面也报警称餐厅方面限制了自己的人身自由。 卢到现场了解后得知,原来是客人在就餐时吃到一只苍蝇。顾客方坚持要餐厅方面给个说法,而餐厅方面坚称不可能出现苍蝇,双方为此事已经争执了三个小时了。 卢警官意识到,如果说是餐厅方面的责任,势必对餐厅的生意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如果说是顾客的责任,就等于说顾客是故意找碴,作为调解方,在没有充足的证据条件下,很难让双方都满意。经过调查他意识到,双方的争执其实是一个面子问题,这就需要给双方一个台阶下。 他灵机一动,就幽默地对女顾客说,“估计是小姐点菜的水平高,点的菜很香,苍蝇也饿了几天了,闻到香味就掉了下来了。”一句话,让剑拔驽张的双方一下子出现了笑声,双方都有了台阶下。 在卢警官的调解下,餐厅经理答应给顾客出现苍蝇的这盘菜免单,顾客也表示可以接受。三个小时没有解决的争端,就这样被一句玩笑话化解了。 作者:本报记者戴书伟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