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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高校有望学分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10:59 金羊网-新快报

  大学城将逐步实行课程互选、教师互聘等新型教学管理制度

  新快报讯(记者 宋荻 通讯员 赖红英)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拟在(大学城)省属高校之间倡导建立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在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规范建立学分制的基础上,对相邻院校、区域范围内比较集中的院校或省属普通本科院校,逐步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第二专业辅修等教学资源共享的新型教学管理制度。

  据悉,目前打算在大学城及省属各高校开放具有学校特色、优势的课程,供(大学城)省属普通本科院校互选。同时,(大学城)省属各高校举办的名师、名家和著名学者的报告与讲座,应向其它学校开放,允许学生跨校选听。

  另外,辅修专业课程、就业资质和职业训练课程也将开放。有条件的高校要统筹建设学生综合技能培养实训基地,加强和改善教学实践基地的条件,为学生提供多元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使(大学城)省属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亦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除按正常学习时间安排上述课程之外,鼓励和支持(大学城)省属高校面向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开办夜校、周末学校和假期学校,为学生和有关人员提供灵活多样的职业资格和教育培训服务,学习者通过学习和培训可以获得学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大学城)省属高校学生跨校选课取得的成绩与学分,各校可通过双方或多方协商予以承认;学生跨校选课不受专业限制。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应发给相应证书。完成跨校选修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开课学校发给单科成绩证书;修完开课学校规定的专业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相应的专业证书。对跨校选课、修满规定要求学分的学生,颁发相应的专业证书。学生若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应允许提前毕业。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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