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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谈恋爱欠钱 妈当保姆还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03 检察日报

  本报讯 (华建文晓舟)“啃老族”是指城市中到了就业年龄却因各种原因不就业,而依靠父母生活的年轻群体。“啃老”是网民对他们的戏谑,社会学家则称其为“新失业群体”。江苏省苏州市的小张就是“啃老族”,只是“啃”父母“啃”得太狠,其母为帮他还债,时至今日还在给别人当保姆。

  去年1月,为讨好女友,小张到一家四星级酒店用信用卡办理了入住手续,开始了“幸
福”生活。一个月后,当他离开酒店结账时,才得知竟花了3.25万元。因为信用卡已经透支,小张又表示无力支付,只好给酒店写下了一份还款计划。时间过去了一年,小张的欠款除母亲帮助归还了2000元外,其余均未支付,酒店无奈将他告上法庭。

  案件被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受理后,法官上门调查不禁大吃一惊。尽管家境并不富裕,但小张的父母对他百依百顺。没谈恋爱前,小张似乎还知道孝敬父母,但自从有了女朋友,他开始时常向家里要钱。为了让孩子开心,父母只能到处借债。因借邻居一位老太太的钱无力归还,母亲只能到对方家中做保姆,用每个月的保姆费来冲抵债务。法官根据张家的情况,决定对原、被告进行调解。近日,酒店同意小张分四年将欠款还清。

  现实生活中,诸如小张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65%以上的家庭存在“老养小”现象;有30%左右的成年人被老年人养着,他们有“啃老”或变相“啃老”的经历。

  笔者认为,在父母眼中,孩子18岁独立的概念永远是模糊的。一些父母凡事都大包大揽,导致孩子在未踏上工作岗位之前,就已经形成了“啃老”的心态。

  作者:华建文 晓舟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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