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逃债各玩“绝招” 法院警告:谁“玩”假债务要受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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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3日10:29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柳云报道 想要逃避债务,竟有夫妻在财产分配上想出各种“绝招”。记者近日从无锡市北塘区法院了解到,一些夫妻为钻法律空子,伪造财产约定书、虚立债务等现象已不鲜见,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最近,张某夫妇因承包经营亏损共同欠无锡市双河村委24万余元。在他们不履行生效判决后,北塘法院分别冻结了其夫妇俩存款共24万余元。就在冻结存款的次日,妻子许某向
法官看着这份水笔书写,纸张微微泛黄的“协议书”,不由心生怀疑。新《婚姻法》于2000年刚开始实行,婚前婚后财产约定也是在那时才出现,张某夫妻竟在1990年进行财产约定,未免太过超前了。而书写“协议”的纸张是无锡某供销商业公司的材料纸,大凡供销社都在1992、1993年间更名为公司,这对夫妻竟能提前两三年拿到更名后的材料纸,也令人匪夷所思。法院几经调查后,发现这张“协议书”确实由夫妻联手造假而成,且此约定未告之第三方,因此不能生效。原来,张某夫妻共同财产大多在妻子名下,而张某个人财产远少于负债额,他想通过协议书自己一人揽下债务,一旦执行起来就可以资不抵债。 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虽然利用假的财产约定逃债在该法院的民事案例中还属首例,但在各类离婚案中夫妻巧设花样逃避债务的事已有不少。有的夫妻俩在起诉离婚后,大家统一口径均把以前共同承担的债务赖得干干净净。还有的人干脆虚立债务,找亲友伪造一张借条,说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女方还钱。对此,法院提醒个别夫妻,一旦发现谁在债务上造假,当事人同样须承担法律制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