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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文物监管要创新机制洛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07:44 成都日报

  又一座古墓遭到毁坏!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一旦毁灭,它所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也随之湮灭。而失去了这些,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如何不断丰富它的历史文化内涵?进一步讲,我们建设先进文化,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都离不开文物事业的发展。在此意义上讲,每一件文物的毁灭,都是抽掉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一块砖。

  懂得这些道理,就知道,毁坏文物是犯罪。可惜,现在许多讲究“建筑文化”的施工
单位,就是不懂得“历史文化”。这种无知,为地下的文物埋下了危险的伏笔。

  据来自文物部门的信息称,当前,我们的文物保护,形势不容乐观。在东部,是文物走私泛滥,在中原,是盗墓者猖獗,而在一些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地区,则是因施工带来的文物毁坏。

  事实上,毁坏文物比盗掘和走私文物后果更加严重。走私文物,或能有重见天日的时候,而毁坏则是彻底消失。

  因此,因施工导致的文物破坏,应引起我们相当的警惕,并且要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去严加防范。

  现在的情况是,城市到处可见施工工地,而众多施工者,却缺少文物保护意识。而文物部门的监管,也有力不从心之处。常常是工程车一铲下去,文物已毁,“抢救性发掘”都来不及了。要防范这类事发生,就必须要创新地下文物监管机制。

  创新机制,要靠法规,要靠机构,要靠专业人员,但更要动员社会参与。只有在全社会普及文物知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个机制才会有效运作。(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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