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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黄盘为饵转脸施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4日11:46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郭儒村)以贩卖淫秽光盘为诱饵,4人合伙抢劫一名欲买光盘者。案发后,两人被抓获归案。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各处罚金1000元。

  今年32岁的本市人于某,小学文化,曾因盗窃罪被判刑10年。2002年9月刑满释放后,于某不思悔改,又琢磨起歪门邪道。于某和吉林省来津的40岁妇女肖某以及“小不点”(姓
名不详,现在逃)、魏某(现在逃)经预谋,决定由肖某以贩卖淫秽光盘为诱饵寻找抢劫目标,而后几人实施抢劫。

  今年4月15日13时许,在南开区红旗路和嘉陵道交口处,肖某选中一名男子为“目标”后,便向该男子兜售淫秽光盘。在该男子有点动心后,肖某将其带到附近一僻静处。此时,等候该男子的不是买卖光盘的交易,而是抢劫。于某等3人见肖某带人过来后,便一起上前对被害人进行辱骂威胁,“小不点”还殴打被害人致轻微伤。后几人抢走了被害人现金490元,赃款被全部挥霍。

  案发后两天,于某和肖某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公诉机关随后对二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和肖某的犯罪事实清楚,二被告人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夺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被告人于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分别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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