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彬县城关中学校园违规卖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5日10: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咸阳讯(记者周鹏)保险买卖是一种商业行为。教育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曾联合下发文件,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然而,彬县城关中学部分教师日前却佩戴保险公司的“代理证”,领取“辛苦费”,在校园里推销起保险业务。

  记者近日接到群众反映,称彬县城关中学许多老师在开学时,佩戴“中国大地财产保
险公司彬县营业部代理证”的胸牌,给学生推销一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险18元,保险期限为一学期。有的学生家长本不愿购买,但碍于保险推销者是教孩子课程的老师,有的还是孩子的班主任,就违心地买了。

  城关中学任向东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教师佩戴保险公司代理证办保险一事属实。他介绍说,由于学校觉得给学生办保险是一件好事,所以开学时,学校应允了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彬县营业部的请求,在收取学费的同时,给愿意办保险的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全校共有49名教师参与了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公司给这些教师每人每天10元钱的“辛苦费”,此次通过该校教师收取的保险费共计21168元。

  今年8月16日,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严禁学校违规收费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责任的紧急通知”。其中规定:各地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将国家规定之外的收费项目纳入“一费制”中,严禁学校从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中牟取利益;严禁学校为学生统一办理保险、征订和购买教辅材料。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