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干部多次强奸受助少女一审被判八年(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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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05:0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2005年4月2日对此事的详尽报道 本报鹤壁讯 一司法干部将一12岁女孩领到家中救助抚养,却多次对被救助的女孩实施性侵犯。本报4月2日曾对此报道。昨天,记者从淇县政法部门获悉,被告人路某因犯强奸罪被淇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赔偿被害人秦小玉(化名)经济损失共计948.6元。 40岁的路某,原在淇县司法局工作。去年9月份,他和妻子商量,救助12岁的女孩秦小玉。秦小玉出生于淇县庙口乡,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去年11月到今年2月,路某的妻子
今年年初,小玉的伯母领着她到医院作妇科检查,证实小玉已经受过多次性侵犯。在伯母的追问下,小玉讲出了路某的罪恶行为。 今年3月8日,小玉的伯父报案,“爱心天使”路某的真面目才被揭开。记者 谷武民通讯员 淇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