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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伤旁人 法院判决赔钱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5:18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富心振记者江跃中)王某与妻子吵架,妻子女友张某相劝,却被王及其朋友李某打伤,张某将王某和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某及李某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014.62元。

  今年5月31日,张某与王某的妻子徐某等人一起,在南汇区惠南镇一茶庄内喝茶时,因王某与妻子产生矛盾,王即偕朋友李某寻到茶庄,并与妻子发生争执,张某上前相劝,王和
李又与张发生争吵,随即动手殴打了张某。张受伤后,至医院进行了治疗,支付了验伤费、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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