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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升机航拍失事 记者状告机主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18:20 云南日报

  新华社杭州9月27日电(陈善君、方列)在2004年宁波电视台航拍直升机坠机事件中,受伤的记者林洪和遇难记者洪伟的家属日前向余姚市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直升机所有方春兰(集团)公司,共要求索赔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据悉,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4年9月16日下午2时50分,宁波电视台租用春兰(集团)公司所有的一架直升机执行航拍任务时,在余姚市大隐镇后洋岙上空失事坠毁。事故造成3名航拍记者、1名机务人员
死亡,2名航拍记者、1名机组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参与航拍的记者林洪被送至宁波市第二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但全身多处骨折,留下严重的后遗症。经司法鉴定,综合评定林洪的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其中参与航拍的记者洪伟也不幸遇难。

  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表示:事故给林洪造成了肉体和心理上双重折磨。受伤致残后,他从此就要放弃他一生热爱的电视制作工作,这对原告来说是个严重的打击和残酷的折磨。该直升飞机是由宁波电视台租用的,属春兰(集团)公司所有,设备均由该公司配备,并由春兰(集团)公司指派飞行组人员驾驶。由于出租人对航空器负有飞行安全的义务,故航空器在飞行中失事造成洪伟人身伤亡,应由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林洪要求春兰(集团)公司赔偿医疗费及其它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8万多元。此外,洪伟的家属要求春兰(集团)公司赔偿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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