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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小议:照样关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8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唐螂

  “住禁商”之后,在住宅中“偷步”经营的人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在同执法人员玩开了“猫捉老鼠”的游戏。本来,这知法犯法的所为,一旦被揪住,是不值得同情的,否则,法规的尊严何在?

  然则,在执行“住禁商”过程中,的确有复杂的情况存在,它们扭结在一起,执法起来,稍有不慎,就会有不能一视同仁的错觉,这也会损害法律的尊严。“禁商”令所以不能一刀切,就因为禁令之前,有过一些模糊地带:在那些“住改商”的商户中,有的是因为合乎法规,办了“住改商”的变更手续、领有“永久性”的经营牌照的;有的是办了性质变更手续,但还没有领到工商牌照的;更有的是虽然没有办变更手续,但是领了工商“临照”……

  可见,在这些商家中,比照各种法规的话,就有合法的、半合法的、不大合法的可能交过税费的和不合法的等各种类型,如果单纯地以“非法”去画线,那真是“一竹篙棒煞一群人”,何况,有很多开门想做生意的人,本不愿“非法”,只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还处在“合法化”过程之中。只是碰上了“禁商”令,遇上了“政策风险”,“合法化”过程戛然而止。其实生意嘛,谁都想永续经营,谁又不想合法呢?除非那法确是“苛政”!

  真正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过程,不完全是得理不让人,而是应有更多的柔性。对不同情况的行为人采用不同性质的办法应对,则剑拔弩张的场面,大概不必经常上演吧。何况,总有办法令违法商家,无法开门经营的。执法得力或乏力,不完全以效率显示之,给点耐心和时间,如派个定点巡视员什么的,耗一耗,让经济规律起作用,经营不下去了,照样关门。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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